新田商标续展如何办理?
作者:永州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11 08:43:01
(一)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二)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恢复。
(三)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后才缴足复审费、且在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前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发明专利复审官费为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复审官费为500元,外观专利复审官费为500元
本公司认为专利复审的费用要高于新申请的费用,因为要照原来专利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全面修改,所以发明专利复审费应该在6000元左右,实用新型复审费3000元,外观专利复审费2000元,以上价格仅供参考使用,最好还是先与我们的专利工程师沟通后才能对这个专利复审进行定价。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尤其是创新型企业,技术研发是日常工作的核心,也是企业智慧的集中体现。这就意味着,可以从技术研发的过程中挖掘出大量代表企业智慧的专利。所以,以技术研发为基础的专利挖掘是企业面对的最主要的场景,也是最有效的专利挖掘出发点。专利挖掘由特定需求产生的创新点而形成专利申请的过程。在研发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了发明构思。而专利挖掘就是为了找到基于发明构思的每一个创新点,因此专利挖掘实际上就是为了挖掘出创新点。软件专利,相对于其他技术领域的专利,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最大的特点是技术方案往往不能够完全从外表呈现。例如,涉及到算法,其技术方案往往存在于计算机内部。
涉及到流程处理,其技术方案往往需要多端参与。也就是说,软件专利的技术方案通常没有办法完全的基于产品让用户感知。正由于此,要做好软件专利的挖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体了解专利挖掘通常是挖掘人员与研发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的。对于研发人员而言,其往往并不知道挖掘人员需要什么,因此,在专利挖掘过程中,挖掘人员对研发人员的引导尤为重要。由于软件专利的挖掘通常是基于一个核心技术方案或者一个产品(平台、应用等)的研发项目进行,挖掘人员首先需要引导研发人员从整体上讲述核心技术方案或者研发项目本身。
具体包括:
1)软件的应用场景和目标用户由于软件可以应用在各行各业,软件本身是可以再细分领域的,因此首先需要引导研发人员讲述软件的应用场景和目标用户。例如,软件是应用于支付领域、物流领域、智能家电领域等等,软件的目标用户是大众用户还是特定用户(如办公大厅工作人员、银行职员或业务员等)。
2)产品主要功能和亮点引导研发人员讲述产品主要功能和亮点,是为了明确“这个软件可以做一些什么事”和“这个软件做了哪些事是跟别的软件有区别的”,其中产品亮点可用于后续挖掘具体的创新点时定位重要创新点。通常而言,研发人员会基于对同行的了解来讲述产品主要功能和亮点。
因此,在挖掘了创新点后,还需要检索现有技术,基于现有技术再次梳理重要创新点。简言之专利挖掘平常大家多积累,总结以上理论基础可以发现,围绕创新点的专利挖掘手段应以技术分析为基础,根据产业的不同特点,沿技术链进行全面深入扩展延伸,为专利挖掘打下基础。
根据永州商标注册司法解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时,不因未办理备案手续,就确认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方能生效的,应当依据约定处理,确认该许可合同无效。
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为办案商标树勇许可合同不之情的人。不能对抗,是指在先订立的没有办理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与注册商标人之间就该商标在后所订立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收到保护。
比如,甲和乙签订和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由方独占使用该商标,但是没有向商标局办理备案。之后,甲方又和丙方签订了普通的商标树勇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了备案。那么虽然甲方依据合同有权独占使用商标,但由于其没有备案,因此,不能依据与乙方签订协议要求确认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商标的首要作用是简单而有效地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睬。对于消费者来说,有助于选择自己希望选择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商家来说.只有先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人的产品区分开来,才可能进行市场竞争并取得市场份额。
商标还有保证商品成服务质址的作用。如果这些商品和服务品质优良,那么由于商标是消费者区别商品的主要工具,所以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良好印象会主要固化在商标上.形成对该商标的信赖感。而随着该商标的使用被扩大到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之_L.消费者的信赖也会随之扩大到新的商品之上。由此,对消费者来说.商标其有了质量保证的作用。对于生产者来说,为了保持该商标的良好声誉不玻破坏,也往往会对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商标在客观上也起到了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作用。
商标的使用可以形成品味和文化认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使用某一商标的商品都其有类似的较一致的风格和追求,消费者对该商标的情感会升华到文化f言仰的层面.典型的例子就是“苹果”,经过早期的苹果个人电脑,近期的iPod,iPhone,iPad等多种商品的持续使川.已经成为时尚的代名词。这时,对生产者来说,商标实际上起到r宜传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的作川。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拥有使用这类商标的商品则成了体现品位及文化认同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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